松原市、白城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家及省集采相关政策规定,省医疗保障局将对你地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目的
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开展随机抽查,强化医疗机构履约责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及患者权益。提升监管透明度,推动“阳光采购”机制建设。
二、时间安排
抽查时间拟定于2026年8月17日至8月31日。
三、抽查事项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及对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四、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松原市、白城市辖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二)抽查比例。药品按照25%的比例抽取,高值医用耗材按照50%的比例抽取。
五、抽查方式及步骤
(一)抽查方式。依托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综合运用现场核查、数据比对、资料调阅等方式开展检查。
(二)抽查步骤。一是依托“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二是公示抽查任务,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抽查名单通过在线监管平台公示;三是对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开展现场检查;四是公示检查结果。
六、抽查重点内容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完成情况、序时进度,中选品种入院情况、报量情况、货款结算。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协议量完成情况、网签三方协议、序时进度、货款结算。同时核查是否存在线下采购、二次议价等违规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各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梳理集采执行存在短板,做好准备工作。
(二)积极配合抽查工作。被检机构应当如实完整提供采购台账、财务凭证、库存资料等材料,不得隐匿、篡改相关资料。
(三)从严抓好问题整改。被检机构应对检查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时逐项整改清零,及时报送整改报告,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不得干扰医疗机构正常业务开展,检查全过程做好记录,相关材料由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做到全程可追溯。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17日
初审:张宇良 终审:肖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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