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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调整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吉医保联〔2020〕13号)规定,我省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障门诊保障制度,按照“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慢性疾病门诊保障+特殊疾病门诊保障”的保障层次建立,该文件对参保人员可享受的门诊待遇及保障范围等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参保人可在我局官网查询该文件具体内容。另为方便参保人员深入了解省直职工医疗保障政策,我局制作了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便民服务指南,参保人可至我局经办大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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