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
需要进行特殊人员身份确认的参保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 二级保健对象
1.《吉林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身份确认登记表》。
2.正厅、副厅参保人员需提供任职文件,正高参保人员需提供正高证书、单位聘用合同或聘任文件。
3 省委保健办公室发放的特诊卡。
(二)建国前退休
1.《吉林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身份确认登记表》。
2.建国前退休人员审批表。
(三)劳模
1.《吉林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身份确认登记表》。
2.省级以上劳模表彰文件、劳模证书。
(四)离休
1.《吉林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身份确认登记表》。
2.离休人员审批表。
3.工资核定表。
4.其他可证明离休身份的材料。
(五)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1.《吉林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身份确认登记表》。
2.二等乙级伤残军人证、民政部门认定二等乙伤残军人相关材料。
三、办理方式
登录网上服务大厅预申报,审核通过后至省直经办窗口核定。
四、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经办人在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进行预申报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2.省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预审核。
3.参保单位经办人在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查询预申报是否通过,通过后打印《吉林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身份确认登记表》,并加盖有效印章,同时携带所需材料原件至省直经办服务大厅办理特殊人员身份确认业务;若预审核未通过,需重新申报。
4.省直医保经办大厅工作人员柜面核定通过后打印《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登记单》。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核定次月征缴通知单前)。
六、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431-96618;系统故障电话:0431-80575821。
八、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在未核定次月征缴通知单之前可办理当月人员特殊身份确认业务,缴费到帐后办理的人员变动次月生效。
2.若有差额调整,差调金额体现在次月征缴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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