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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0 10:2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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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都有哪些医疗保障领域的好政策,此文说清了

在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小编为我省参保残疾人员梳理了医疗保障领域的四类保障政策:

一、参保缴费有保障

2020年,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200元。在此基础上,如属于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如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130元

二、贫困人口有保障

残疾人如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那么规范就医后,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可达到90%、慢病门诊合规医疗费实际报销比例可达到80%。此外,贫困人口在村卫生室普通门诊统筹原来50元的年报销额度,统一提高到年实际报销350(长春市、辽源市为500元),报销额度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用,且取消了起付线。

三、失能照护有保障

我省省直、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通化市、白山市、梅河口市等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是以因年老、疾病等原因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当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在定点养老机构,发生了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予以支付,目前全省支付水平总体上在70%左右。具体政策可咨询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

四、康复项目有保障

近年来,我省已将康复综合评定等多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有效减轻了残疾人的康复费用负担。具体项目如下:

康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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