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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9 14:4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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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好新冠肺炎要花多少钱?——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就群众关心问题答记者问

2月18日,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召开,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凯出席,并就群众关心的问题答记者问。

疫情发生以来,省医疗保障局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压实“五个确保”政策、落细17项具体举措,扎实助力联防联控。

第一时间响应

疫情发生后,省医疗保障局第一时间按照省委第5次常委会及国家医疗保障局部署安排,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出台了一系列医疗保障政策,持续简化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政治责任,举全省医保系统之力,助力联防联控。

不折不扣落实保障政策

省医保局会同财政、卫健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0〕1号)等五个保障性文件,对医保基金提前预付、救治费用综合保障、药品耗材线下应急采购、支付范围调整扩大及待遇享受等各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医保部门通过网上办理、延长截止时限、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和下沉经办服务、容缺办理等17项细化举措。

医保基金及时预付及结算到位。全省13个统筹区对承担救治任务的75家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超常规提前预付了医保基金,并对确诊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受总额预算指标控制。截至目前,据初步统计,全省提前预付医保基金总额达1.22亿元,全省确诊患者治愈出院的已发生医疗费用为44.5万元,有效保证了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救治费用综合保障到位。对卫健部门确认的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符合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部分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甲类支付范围。对确诊、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打消患者就医顾虑。

药械应急集采政策落实到位。疫情期间,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对患者必需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可采取线下方式自行采购。

医保待遇及时享受到位。对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先享受医保待遇,后补办补缴。异地就医患者无需转诊转院及备案手续,先救治后结算,按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医保经办服务便民到位。疫情期间,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全面实行“非必须、不窗口”经办服务,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延长时限办”“后期补办”等方式提供便捷服务,尽力减少人群聚集。

扎实助力疫情联防联控

我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省暨长春市第二批6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后,吉林省和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第一时间跟进,于第二天即预付了1300万元。自我省派出援鄂医疗队以来,省医疗保障局第一时间组织各地为援鄂医护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保援鄂人员在湖北如有就医需求即可持医保卡在当地直接结算。

发布会上,有记者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无法垫付资金,如何保障患者就医费用和“非接触”办公等问题,省医保局局长杨凯给予了解答。

 

                 

 

 

问:疫情发生后,有些发热等疑似患者或密切接触者担心就医费用没有保障,存在就医顾虑,请问省医保局在这方面有哪些保障政策?

答:疫情发生后,省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响应动员并部署,会同省财政厅从患者关心关注的救治费用保障入手,切实打消患者就医顾虑。

一是确诊患者不用掏钱。疫情期间,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剩余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大家都知道,长春市首例确诊患者已于1月30日痊愈出院。该患者住院期间医疗费用总额为10234.12元,其中医保报销5162.63元(其中扩大范围纳入报销的费用346.68元)、剩余5071.49元由财政补助。

二是疑似患者有补助。疫情期间,对卫健部门确认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确诊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暂由医疗机构垫付,中央和省财政对各地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补助。

三是扩大医保目录报销范围。疫情期间,对卫健部门确定的确诊及疑似患者,救治时使用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部分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甲类给予报销。如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提到的抗病毒药物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原国家医保目录是限艾滋病治疗时支付,此次支付限制就取消了。

四是异地就医患者待遇不降低。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备案及转诊手续由医保部门协助办理,报销比例不调减,按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五是对未能及时参保的群众,先享受医保待遇,后补办。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先享受医保待遇,疫情结束后补办手续。2月4日,吉林市医保部门就为一位长期在吉林市居住且有房产、但未在户籍地辽宁省续费的确诊患者开辟了参保“高速通道”,利用微信照片传输方式,为患者办理了参保手续,有效保障了患者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问:疫情发生后,医疗机构救治压力增大,部分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担心资金不足,无法垫付及有效开展救治工作,请问省医保局有哪些举措来解决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

答:疫情发生以来,第一时间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提前预付医保基金,以保证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提前预付医保基金。全省13个统筹区对承担救治任务的75家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均提前预付了医保基金,并对确诊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受总额预算指标控制。截至目前,共预付医保基金1.22亿元,有效保证了救治工作顺利开展。尤其是在我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省暨长春市第二批6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后,吉林省和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第一时间跟进,于次日(2月1日)即向6家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基金1300万元(省直700万元、长春市600万元)。

二是疫情期间治疗必需的药品耗材可以线下应急采购。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救治患者必需的药品及医用耗材不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网上采购限制,可采取线下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对卫健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中涉及的药品建立双日报送机制、开展双日分析监测,对采购量上升明显的,及时提醒企业备货补货,力保临床用药所需。

三是主动为我省援鄂医疗队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我省援鄂医疗救助开始后,省医疗保障局第一时间组织各地为援鄂医护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保援鄂人员在湖北如有就医需求即可持医保卡在当地直接结算。同时,省医保局还为援鄂的中省直参保人员开通了医保绿色通道,明确专人为医疗队提供专业服务,让医疗队员及其家属无后顾之忧。

问:疫情期间,大家都担心外出办理业务增加感染机会,请问省医保局有没有相应便民举措,保障群众不出门就能办、不见面就能办好?

答:省医保局在全省全面实行“非必须、不窗口”经办服务模式,切实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一是“不见面办”。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均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发布了倡议书、公告或通知,公布了详细的医保业务办理程序和咨询电话等。采取丰富网上大厅服务内容、开设医保咨询服务热线、专人在线值守交流互动、邮寄办理等措施,积极引导服务对象通过网上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话等“非接触”途径办理业务。

二是“不集中办”。通过适当延长医药费窗口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和定点医药机构结算等医保业务的办理时限,在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和定点机构费用结算不受疫情影响的前提下,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

三是“及时办”。开辟了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及援鄂医护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办理的“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为医疗机构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

四是“便民办”。疫情期间,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治疗情况和疫情防控需要,适当调整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特药的诊疗计划和处方期限,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保障参保人员诊疗需求。落实定点医院全流程办理转诊转院、门诊特病登记和门诊特药备案认定等手续的政策,参保人员无需再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五是“容缺办”。为避免参保单位和个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出现重复跑动,对于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错误的,在参保单位和个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受理,实行“容缺后补”。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涉及材料,在个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承诺认同依据现有材料审核结果,可先行受理,实行“容缺受理、认同审核”。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经办机构累计提供经办服务19.24万人次。其中线上(含电话、微信、QQ等)经办17.31万人次,线下服务1.93万人次,线上服务达到服务总量的90%。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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