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要求,我省将于6月30日24时在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切换应用国家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24年6月30日24时起,切换使用招采子系统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不包括组套采购的耗材)的采购交易业务,组套采购的耗材产品切换系统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其相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二)产品范围。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不包括组套采购的耗材)。
三、工作要求
(一)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完结的在途订单,要在8月2日前完成收货入库等相关工作,8月2日后,已发货未入库的订单将视为已收货订单,作为历史订单数据导入招采子系统。
(二)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于6月29日前在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wt.hs.ybj.jl.gov.cn:18443/hallEnter/#/Index)完成单位账号注册、认证、业务授权,并核验院内药品目录及对应配送关系、采购价格信息(操作指引见附件)。
(三)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库存评估和备货工作,避免平台切换期间订单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影响采购供应工作开展。
(四)基层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医药机构继续在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切换时间另行通知)。
(五)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信息和产品基础信息变更、申报挂网、体外诊断试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统一结算和两票制界定等其他业务仍继续在公共资源采购平台开展。
(六)双网并行期间,已经切换使用招采子系统的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禁止在两个平台重复操作业务。
四、其他事宜
医疗机构、生产和配送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首页“帮助文档”自行获取相关角色操作手册。
(一)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75961;0431-80690690;0431-80690691。
(二)系统操作指导群:生产企业QQ群:931950858;配送企业群:608812236;医疗机构QQ群:810681322。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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