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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7 10: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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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2019,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要求, 始终把医保法治化建设作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不断提升医保法治化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政策体系。一是加速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印发了《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统一的指导意见》,统一了城乡居民保障待遇。二是将城乡居民医保成年人和学生儿童个人年缴费标准分别统一为270元和200元,将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90元提高到520元。三是统一了城乡居民医保用药范围。四是全面推进医保市级统筹,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保障市级统筹的意见》,并拟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二)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医保待遇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15元)用于大病保险。调整并统一了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标准,提高起始报销比例至60%二是落实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政策,降低患者个人负担比例。2019年全省使用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患者医保基金报销6547万元,平均报销比例65%三是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启动了肝移植按病种付费试点,个人费用负担降低30%左右。四是探索罕见病保障机制,调整苯丙酮尿症医疗保障政策。五是出台文件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两病门诊用药通过普通门诊统筹报销50%,年度700元封顶;糖尿病门诊用药通过门诊慢病报销60%,年度2400元封顶。

(三)全力推进医保领域脱贫攻坚。一是对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保资助标准由每人100元提高到130元。二是居民医保已将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5%,门诊慢病报销比例提高到65%,封顶线由6500元提高到7000元。三是继续执行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将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报销比例在普通人群基础上提高5%,并取消了封顶线。四是2019年积极筹集下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及开展直接医疗救助五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口,使用国家谈判的抗癌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原来的40%降低至25%,并取消了门诊起付线。六是对贫困人口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通过大病兜底资金给予兜底保障,经规范合理诊疗后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慢病门诊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七是开放农村居民参保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参保信息,未参人员随时办理参保手续,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实现了应保尽保八是对农村贫困人口25种专项救治大病实行按病种付费。九是完善了贫困人口门诊慢病医保报销流程

(四)深入推进医保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试点。二是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19年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1026.1万人,享受待遇0.98万人,平均报销比例70%三是完成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和谈判药落地工作;完成城乡居民诊疗项目及医药服务设施项目、医用耗材目录整合工作。四是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

(五)全面推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一是完成了103个国产抗癌药品降税降价,中标价格目前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平均降幅17.64%,预计每年能为全省肿瘤患者节省药品费用1.3亿元。二是取消了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现零差率销售;制定了远程会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增和修订了7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三是监督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分类限价挂网采购,配合做好短缺药保供稳价。四是落实了国家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任务。五是积极探索推进药品跨区域联盟采购,先期已在延边州开展试点。

(六)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原则,组织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针对权责的名称、类型、依据、行使层级、责任事项等要素进行规范,形成了《行政权力和责任基本信息表》、《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一表两单,有效推进了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二是制定了《吉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吉林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方案》、《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破坏营商环境、违约失信、阻碍民营经济发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系统行风建设相关工作等,2019年全国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价我省排名全国第5,其中体验式评价排名第3;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名第4三是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成了《吉林省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及意见征求相关工作,统一规范了全省通用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办事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医保服务效能。四是全面建立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经办服务模式。白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作为全国医疗保障系统中唯一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的单位,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省直和长春市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医保电子凭证。五是积极打造以信息化为支撑、服务方式多样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新型医保经办服务格局,推进智慧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扩展网上经办”“掌上经办业务范围。覆盖全省的手机APP应用和微信公众平台已全面上线运行,可以实现信息查询、参保缴费、转诊转院、异地就医、诊间支付、定点机构结算和大额保险报销等多项业务的零跑动,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了《省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试行)》,从目标、要求、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充分利用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的时机,根据会议议题和研究内容,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定期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学习、开展会前学法等方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意识,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今年,我局共举办了专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3次,组织了为期2天的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建设业务工作培训班,专门邀请了吉林大学、中共吉林省委党校、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省司法厅等多位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通过深入系统的学法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升。

(二)全面系统梳理政策规定。系统梳理了自1998年国家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起迄今,与医疗保障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429部,并从中筛选出国家和省与医疗保障工作关系较为密切的政策文件260部,编印了总计约80万字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下发至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学习使用,为推动我省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和法治化水平。印发了《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及发布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围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及待遇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调整、优化异地就医服务、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欺诈骗保举报奖励等涉及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严格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机制。2019年,省局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51份,征求公众意见130余条,召开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会12次,提出各类法律意见50余条,从源头上防范了潜在法律风险,确保各项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四)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专门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建立了专家协助审核机制。通过为法规、规章的起草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研究论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较好的解决了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有效地提升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我局统一编制了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和行政执法规范用语,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基础。在此基础上,不断配齐配全执法装备配备。目前,全省各级医保执法部门投入近20万元,陆续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等一批执法设备。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开展专项治理及飞行检查工作,对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了全覆盖,配合国家医保局对省内业务收入前10名的大型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重点检查,全年共处理违规基金总额20673万元,其中,处理医保基金本金总额19100万元;其他违约金额1573万元。如期查办了国家交办的案件,对涉嫌违规违法的医疗机构进行暂停服务、解除服务协议或移交公安机关。升级全省智能监控平台,精准收集违法违规线索,有力地配合和推动了全省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持续保持对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建立了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和要情报告制度,印发了《吉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全省县以上医保部门均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集中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地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进街道、进社区、进医院、进药店、进经办窗口,极大的提高了参保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政策的认知度,形成了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协调司法部门,积极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共有26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同时,指导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参加执法培训。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二)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制定了《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建议提案的办理标准、时限等要求。通过层层压责、限时办结、跟踪问效,建议提案的办理实现了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待遇保障、基金监管、信息建设等一批群众关注的人大建议已经转化成实际工作成果。

(三)广泛听取群众建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组织,参与相关政策制定的专家论证评估工作,为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今年8月份,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启动仪式。注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收集整理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为下一步行政决策提供参考,让医保红利的受益者积极参与到医保政策的制定中来,让群众监督真正发挥实效。

(四)推进政务公开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利用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局官方网站,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小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公开医保领域出台的各类文件、政策及相关动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建议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医保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指导各地根据自身特点,利用海报、手册、快板、漫画、视频等新手段、新做法,形象地向参保人介绍医保业务的办理方法,更好地向社会全方位展示医保形象。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医疗保障实际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律,制定了《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试行)》,起草了《行政复议听证程序》,对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化解行政争议,倒逼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

(二)推进信访工作落实。积极落实《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信访隐患排查机制、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选派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有效解决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今年我局接受并受理各类群众来访事项120件,均按时保质处理完成,保障全年工作安全稳定。

   2020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继续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 持续推动法治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促进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再上新台阶。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0131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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