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芦可替尼是国家基本医保2019版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 属于协议期内谈判药,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限中危或高危的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PPV-MF)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PET-MF)的患者。2020年1月1日,我省将芦可替尼纳入特药管理范围,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职工25%、居民35%。 参保人员提出用药申请,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可以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该药品均可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可通过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