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登记表》。
2.省直机关单位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前退休审批表或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退休审批表。
3.中央直属单位需提供干部退休审批表或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
4.企业单位提供基本养老金核定表、退休资格审批表。
5.若对工龄有异议需提供退休人员档案。
三、办理方式
登录网上服务大厅预申报,审核通过后至省直经办窗口核定。
四、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经办人在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进行预申报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2.省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预审核。
3.参保单位经办人在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查询预申报是否通过,通过后打印《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登记表》,并加盖有效印章,同时携带所需材料原件至省直经办服务大厅办理职工在职转退休变更业务;若预审核未通过,需重新申报。
4.省直医保经办大厅工作人员柜面核定通过后打印《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登记单》。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核定次月征缴通知单前)。
六、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431-96618;系统故障电话:0431-80575821。
八、注意事项
参保单位在未核定次月征缴通知单之前可办理当月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缴费到帐后办理的人员变动次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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