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范围
驻长春市的省直机关、中直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所需材料
1.《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加盖有效印章)。
2.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的登记文件。
3.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属事业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属机关、中直单位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属社会团体的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
三、办理方式
登录网上服务大厅预申报,审核通过后至省直经办窗口核定。
四、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经办人登录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录界面“新增单位申请”入口进行申报,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2.省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预审核。
3.参保单位经办人在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查询预审核结果,通过后打印《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并加盖有效印章,同时携带所需材料原件至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业务。
4.经办大厅工作人员柜面核定通过后打印《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登记单》(预受理)。
5.正式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编码,经办人可在网报端查看结果并打印《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登记单》。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431-96618;系统故障电话:0431-80575821。
八、注意事项
申请参保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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