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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医保联《2020》13号文件问题 已办结
2020-11-03
我是退休日期是2019年10月24日,由于涉及到社保跨省转移又加上疫情耽误,于2020年3月才办完,我又在第一时间即3月里去办退休职工医保手续,由于涉及到跨省医保,再加上由于吉林市涉及到两波疫情影响未在7月1日前办完。   像我这样的是否执行13号文件?   谢谢!

您好:

您所说的文件《关于调整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障 相关政策的通知》(吉医保联〔2020〕13号)为省直统筹区相关待遇文件,根据留言内容,您应为吉林市统筹区参保人员,本文件不适用于你,具体待遇问题请咨询参保地统筹区医疗保障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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