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
省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医保参保单位之间调转。
二、所需材料
(一)省直机关单位
1.新招录人员:录用通知书、录用审批表、招聘备案表或报道通知。
2.调转人员:调任审批表、调动审批呈报表、调动通知或商调表。
3.任免人员: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
4.军转干部或退伍人员:复原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介绍信和调配证。
5.编外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二)企业单位
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
三、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经办人在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录界面进行申报,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由省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四、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核定次月征缴通知单前)。
五、办理方式
网上申报:登录省直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录界面进行申报。
六、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431-96618;系统故障电话:0431-80575821。
八、注意事项
1. 统筹内调转变更业务须在调出单位与调入单位均未核定次月征缴通知单之前办理,托收单位应在每月18日前办理人员统筹内调转变更业务。
2.调入单位应于人员调转30日内为调转人员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调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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