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参保单位新增人员补缴、统筹内调转补缴、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缴。
二、所需材料
1.新增人员补缴、统筹内调转补缴:
(1)机关单位提供新增人员到本单位首次核定的工资表;
(2)企业合同制人员提供合同备案名册和工资表;
2.在职转退休:
(1)机关单位人员提供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退休审批表;
(2)企业单位提供基本养老金核定表、退休资格审批表;
3.若对补缴月份有异议,需提供人员档案。
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方式
0431-96618。
七、注意事项
1. 机关单位提供新增人员到本单位首次核定的工资执行月份的次月补缴到新增当月。
2.企业单位人员从劳动合同备案名册中所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的次月补缴到新增当月。
3.在职转退休要求是男工龄满30年、女工龄满25年、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若不满足条件需补缴(若都不满足,从高)。
4.若新增人员与统筹内调转人员单独申请补缴,需携带《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与相关资料到窗口取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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